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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1•6特大交通事故案宣判 受害者获赔346万多元
作者:陈庆林 沈汝发   发布时间:2005-10-17 08:39:43


    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福建龙岩“1·6”特大交通事故案日前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被判处赔偿各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总计346万余元。

   2005年1月6日,一辆车牌号为闽A52759的大型集装箱货车在行驶至同三高速公路莆田仙游灵川路段时,因前轮爆胎失控,从A道冲破中央隔离栏撞入B道,与正在向前行驶的闽FY1329闽西快运大客车发生猛烈碰撞,酿成29人死亡、18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被毁、高速公路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截至2005年8月,新罗区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原告谢铭孜等诉被告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19件,诉讼总标的额达660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判处被告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赔偿各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总计346万余元。

   据了解,新罗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系列案后,通过积极协调已由被告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先行支付受害者赔偿款200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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