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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相隔仅百米 父亲弃养女儿
作者:张留兵   发布时间:2005-11-04 13:48:31


    父亲和女儿同村居住相距不过百米,但是父爱却无法逾越这百米距离,温暖到小韩。母亲去世两年后,小韩拿起法律的武器将对自己不闻不问的父亲告上法庭,讨要抚育费。11月4日,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协商解决了此案。

    小韩在12岁那年母亲就去世了,小韩的父亲一直对她不闻不问,小韩只能搬去跟外婆生活。平时小韩的日常生活均由外婆和小韩的阿姨负责料理。虽然小韩的外婆家与父亲的家住在同一个村子里,相距不过百来米的距离,但是,小韩的父亲几乎从来没有来外婆家看过小韩。只是在路上看到小韩时,偶尔给小韩一点零花钱。小韩的父亲再婚后,父亲连给零花钱的次数也少了。小韩的外婆、阿姨多次找小韩父亲协商,让其给小韩必要的生活费,但小韩的父亲均以其对岳母家造房有贡献及自己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抚养女儿之义务。

    失去了母爱,又缺少了父爱,不幸的小韩日益变得自卑起来。在外婆以及阿姨的支持下,小韩把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支付这两年的抚育费,并以后每月支付其生活费300元。

    法院开庭审理后,对父女双方做了耐心的劝解,尤其是小韩的父亲,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再让其明确扶养未成年子女是每个父母应尽的义务,最终小韩的父亲同意一次性支付小韩两年的抚育费6000元,以后每月支付女儿3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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