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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水井淹死5龄童 挖井人赔偿
作者:许强 涂维国   发布时间:2006-01-20 16:04:07


    荒山上废弃的水井无任何围栏,致使五岁的幼童不幸掉入水井淹死。1月19日,经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调解,施工人黄忠海自愿赔偿黄贵香小孩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8000元。

    2004年8月19日下午,黄贵香带儿子陈志军(1999年11月15日生)到荒山上放牛,因荒山地势平坦,黄贵香就让小孩独自玩耍,自己拿刀去捡拾柴禾。半小时后,黄贵香回来没看见儿子就四处寻找,发现儿子被淹死在一废弃井中。经打听得知,1999年黄忠海在此处建了一座砖窑,为生产用水,他于2004年5月挖了这口水井。为省钱,黄忠海在井的四周没有设置任何围栏。后因经营不善,黄忠海便停产,对该水井也弃之不管,以致黄贵香小该在水井旁玩耍时不慎掉入其中淹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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