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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不合格酒瓶炸瞎女童左眼
作者:沈建华   发布时间:2006-03-15 14:06:53


    非“B”瓶啤酒瓶在开启过程中突然爆炸,造成四岁女童夏某左眼失明。3月14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因不合格啤酒瓶爆炸导致女童失明引发的赔偿案,销售商与原告夏某就部分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因为生产商缺席,法院将对生产商应赔偿的部分择日进行判决。

    2005年7月28日,天气炎热,家住盐都区大冈镇兴龙村的夏某(四岁)坐在爷爷的腿上吃饭。正当爷爷准备打开从王某某的小商店里买来的“阜都”牌啤酒时,啤酒瓶突然发生爆炸,从此,夏某的左眼就一片漆黑了。经过医院治疗症断,夏某左眼角膜巩膜穿孔伤。经法医鉴定,夏某因外伤致左眼盲,构成八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夏某的父母即向盐都消协投诉。经取证查实,该啤酒系盐城市冰川啤酒有限公司生产,啤酒瓶系国家明文禁止使用和销售的包装。由于冰川公司对待调解态度消极致使调解未果,原告于2005年底将销售商与生产商告上了法庭,要求生产商、经销商、零售商共同赔偿7.8万余元。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生产商盐城市冰川啤酒有限公司缺席。经销商、零售商与原告在法庭上就部分赔偿达到了调解协议,由经销商、零售商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计3500元。

    该案目前还在审理中,关于生产商赔偿的部分,法院将择日进行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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