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家庭电话改广告热线 《知音》赔礼赔钱
作者:赵学军   发布时间:2006-03-24 16:57:32


    《知音》杂志因社错误地将广告电话登载为私人家庭电话引发民事赔偿纠纷,日前经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调解,被告《知音》杂志社向原告高先生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高先生经济损失1500元。

    2005年7月,原告高先生偶然发现知音杂志社出版的《知音》杂志封底广告版的广告彩页登载的女性用品广告电话号码与其家庭电话号码一致。之前,高先生并未与知音杂志社有任何合同关系,这次登载家庭电话也没有征得高先生的同意。2005年8月至9月期间,有大量求购女性用品的电话打进高先生家,使高先生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而且此广告系女性用品系列,高先生自感名誉权受到损害,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知音》杂志社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与《知音》杂志社取得联系,《知音》杂志社认识到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错误地将私人家庭电话登载为广告联系电话。经法院调解,《知音》杂志社随即向原告高先生当面赔礼道歉,并同意赔偿原告1500元的经济损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