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维护著作权索赔53万
作者:韩玲   发布时间:2006-04-18 16:20:08


    因为自己的作品被擅自出版,近来非常火爆的“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将两家制作公司告上法庭。4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原告郭德刚诉称,原告发现市面上在销售由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出版、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发行的《郭德纲单口相声精品集2》、《郭德纲单口相声精品集3》。原告从未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授权二被告出版和发行上述作品。原告还发现被侵权作品在全国很多大、中、小城市都有销售。

    原告认为,二被告在未经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发行原告的作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据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53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