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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与千禧百旺纠纷 互相指责拖欠货款
作者:廉申 杨晓玲   发布时间:2006-06-08 09:47:57


    北京光明健康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供给北京千禧百旺商贸有限公司“光明系列”乳制品,但双方因附条件的格式合同是否生效引起争议。日前,光明乳业将千禧百旺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一般来说,对于超市、商场而言,“光明乳业”是个大户,得罪了这么一家大客户,今后还是否要继续经营“光明乳业”?“千禧百旺”究竟为何要与“光明乳业”对簿公堂?

    原告光明乳业方面说,从2004年原告公司就一直为千禧百旺供应“光明系列”乳制品,约定每月20日用支票付款结算,“千禧百旺”拖欠原告货款近20万元,故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千禧百旺立即偿还拖欠的货款,另外还要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千禧百旺辩解说,光明乳业提供格式合同,被告在上面盖了章,光明乳业却没有把他们盖章的合同交给被告一份,合同上没有被告方代表签字,而合同中附条件是必须经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仅加盖公章不能生效。本案实际情况是,在此之前千禧百旺就与光明乳业长期合作,光明乳业以前拖欠千禧百旺退货款16万多,光明乳业承诺一年之内保证供货给被告方,并支付被告方退货款,但是至今没有解决。

    该案在供应商诉超市、商场的案件中并不多见,一般都是小供应商诉超市、商场,或者大供应商诉经营出现问题的超市、商场,“光明乳业”诉走势很好的“千禧百旺”还是具有特殊性的,究竟谁是谁非?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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