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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移动发莫名短信致用户损失被告欺诈
作者:吴园   发布时间:2006-08-14 15:20:21


    刘先生收到一条奇怪的短信,拨打过去后,发现是移动小信使的点歌服务,刘先生的手机也因此被扣掉0.30元的通话费和1.00元的信息费。日前,刘先生向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赤峰移动分公司和广州滚石移动网络有限公司的行为欺诈,并双倍返还被收取的一元人民币。

    原告刘先生诉称,5月21日,原告发现手机中有一条来自+8613604939221的短信息,打开后看到内容为:“打你电话不在服务区,我把想说的话录在了语音信箱,你打12590668055就可以听到,你可一定要听呀!”。原告看后,以为是自己的朋友发送的,于是就拨打了这个电话,接通后听到的是“移动小信使为您送信来了。您的一位朋友刚刚通过我们的节目为你点了一首歌,还有他的亲口录音留言,想知道他是谁吗?透露一下,她是一位女士,不过她本人希望您听完她为您点的歌曲以后,就能明白她的心意”。原告听后觉得不对,就挂断了电话,电话用时58秒。

    到了月末,原告调取话费单时,发现被被告扣取了0.30元的通话费和1.00元的信息费。

    原告在诉状中认为,信息产业部发布的第36号《电信服务规范》中规定,“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向用户提供任何有偿信息服务时,应事先征得用户同意。用户拨打接入码接入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语音服务业务平台后,业务平台应免费向用户说明收费标准,并在得到用户确认后,开始计信息服务费”。被告以虚假的信息骗取原告拨打被告电话,在未向征求同意,也未说明资费标准,更未得到原告确认的情况下,就收取了信息服务费,是欺诈行为,移动公司扣取信息费无法律上的依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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