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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分子治近视致失明 患者状告华德眼科
作者:赵志雪   发布时间:2006-12-14 14:06:02


    杜先生本想治疗近视,却没想到被治成眼睛失明。近日,杜先生将为其进行准分子激光手术的北京华德眼科医院告上了法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杜先生起诉称,原告是近视患者,为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于2005年5月来到华德眼科医院处检查治疗。医院当时许诺可以通过准分子激光手术治疗原告的近视且不用住院,随治随走。

    2005年5月7日,原告在该医院对双眼进行了准分子激光手术。术后不久,原告即返回家中。术后第4天,原告的右眼突然无法看清东西,给被告打电话反映情况,被告称是正常现象。原告于同年7月7日来到被告处检查,被告诊断原告的右眼为黄斑出血,并称此病可以治愈并答应可以免费给原告治疗。然而,时至今日,经过一年多的不断治疗,原告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恶化。现在,原告的右眼仅有光感,看不见东西,左眼也出现不良症状。后原告到有关医院进行诊断才得知,此病根本无法治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点名费等6092元及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用(待鉴定伤残等级后确定)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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