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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疗效不实 消费者状告超市
作者:何照新   发布时间:2007-02-28 16:08:17


    日前,杨先生将沃尔玛超市起诉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称被告超市夸大食用油的治疗效果误导原告购买,要求被告超市赔偿损失9000余元。

    杨先生在知春路沃尔玛超市购物时,被“红井源”牌亚麻籽食用油标示的降血脂、降血压等疗效所吸引,并在购物员的诱导下购买了30盒食用油,准备与家人一起食用达到保健的目的。出于对该产品疗效的怀疑,杨先生向海淀区卫生监督部门咨询此产品的情况,希望监管部门能对产品的实际疗效给出答复。卫生监管部门到该沃尔玛超市实地检查后,认为这种产品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宣传治疗作用,随即根据有关规定对该超市做出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杨先生得知此情况后,认为超市在进货时不严格把关,未查验产品的说明,而销售供货商未经审批宣传治疗作用的商品,误导原告购买,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后,杨先生联系了位于石景山区的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告诉他分店的这类事情并不属于总部管理范畴,但可以转到相关人员处理。第二天,杨先生接到分店经理的答复电话,超市以已经受到海淀区卫生局处罚为由,拒绝接受杨先生提出的任何要求。多处碰壁后,杨先生将超市诉至石景山区法院,要求对方双倍赔偿其损失,共计9000余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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