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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拒绝交付拍卖品被起诉
作者:李志峰   发布时间:2007-03-01 14:05:21


    张先生花了5000多元在一家拍卖公司拍得两件拍卖品之后,拍卖公司却不让他取走拍卖品。为此,张先生日前将拍卖公司起诉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拍卖公司立即返还原告张先生的财产。

    原告张先生起诉称,2007年2月8日,原告到拍卖公司的展厅,看到了拍卖公司的展品,当时拍卖公司给原告张先生一份整个拍卖品的宣传册,原告仔细察看拍卖公司的所有拍卖品。2月11日,张先生到拍卖公司展厅交付5000元押金,得到拍卖公司给付的拍卖牌号。当天下午,张先生按照拍卖公司规则拍得寿山英雄瓶一对,价值330元,拍得大理石圆台(7件套)价值为5500元。张先生共计交付5830元。但当张先生要求将拍卖品取走时,拍卖公司却阻拦他领取拍卖品,并发生殴打现象。张先生因始终无法与拍卖公司达成协议,于是起诉要求拍卖公司返还财产。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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