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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保姆致老人伤 家政公司成被告
作者:吴文学   发布时间:2007-03-02 15:15:46


    刘女士通过家政服务公司为86岁的老父亲请了一名保姆,不想保姆竟是一名耳聋残疾人,结果导致老父亲受伤。日前,刘女士将家政服务公司告上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家政公司立即退还服务费和押金,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向其父亲道歉。

    原告刘女士起诉称,2006年1月24日,原告通过96156平台介绍与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家政服务劳务合同,约定由家政公司派保姆去照顾刘女士86岁的父亲。之后,家政公司派去一名姓张的保姆。2006年2月10日,保姆在帮刘女士的老父亲脱裤子时,由于用力过大,把老人拽到地上,导致老人摔伤住院治疗。

    事后,刘女士才得知这名保姆曾在老家从事鞭炮生产工作时被炸聋,是个耳聋残疾人。刘女士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多次要求家政公司要求退还服务费和押金,遭到了家政公司的拒绝。于是,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家政公司判令家政公司退还服务费200元和押金200元,还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失费3000元,并向她的父亲赔礼道歉。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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