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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过失致新生儿残疾遭25万索赔
作者:王莉闫 海江   发布时间:2007-03-15 14:43:49


    由于医院在孕妇生产过程中对新生胎儿大小估计不足,造成难产,加之接生措施不当,造成刚出生的孩子右臂丛神经损伤,经多年治疗至今未好转。近日,6岁的孩子平平(化名)将某医院起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接生的医院赔偿损失25余万元。

    原告平平在起诉书中称,2000年,平平的母亲在怀孕时到被告医院住院待产。经院方检查,孕妇除血压偏高外均正常,通过B超未检查出胎儿为巨大儿。数日后孕妇生产时出现生产困难。因对胎儿大小估计不足,医生采取措施不力,手法不当,造成孩子右侧臂丛神经损伤。经多年治疗,平平的病情至今没有得到好转。为此,原告要求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5余万元。

    诉讼过程中,经鉴定,鉴定机关认为甲医院在接产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已经构成了医疗事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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