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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父母借的还是送的? 借条明证儿子还款
作者:杨克元 发布时间:2007-04-26 13:30:43
秦老伯夫妇听说儿子要造房,便将自己多年的积累7万元借给的儿子。现在年纪大了,经济也紧张起来,便向儿子要回借给的钱。儿子却说,钱是父母送给自己的。父母无奈,将儿子秦先生告上法庭。今天,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秦先生向秦老伯夫妇归还借款7万元。
1999年的时候,秦先生要建房,因一时经济困难,便向父母开口借钱。当年3月16日和3月28日,秦老伯分两次借给了儿子7万元。儿子感激之时,也履行借款手续,写下借条两张。借条中言明,因本人建房,特向父亲借钱5万元和2万元。为防以后不测特立此借据,以为凭证。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时间眼看已过去7年,儿子却没有半点还款之意。两位老人已年近古稀,生活来源本来不多,故愈发感到今后的生活要发生困难。无奈之下,告上法庭,请求判令秦先生返还借款7万元。 秦先生在法庭上的辩称却让两位老人感到不解。说7万元钱款确实是拿到的,自己也确实没有还过一分钱。但这些钱并不是父亲借的,因父母也要住在一起,7万元钱是父母自己拿出来的。秦先生认为,这钱是父母所赠,故不用归还。 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的保护,秦先生向父亲借款的事实已由秦老伯夫妇提供的借条2张所证实。现秦先生认为7万元并非借款,属于获赠,但因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故不予采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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