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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自杀失败状告药房 女子索赔近14万元被驳回
发布时间:2007-05-30 16:32:31


    女青年赌气喝了敌敌畏,不但危及生命还导致流产,可她却将责任归咎为药房把敌敌畏卖给她。昨天,虹口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女青年向药房索赔近14万元的诉讼请求。

  29岁的吴敏(化名)诉称,2006年10月4日上午,她因与家人不和,在附近药房购买了一瓶敌敌畏乳油,喝下后昏迷不醒。幸被家人发现,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这才脱离生命危险。

  同年10月底,她发现自己怀孕,可考虑到可能受敌敌畏乳油和大剂量抢救药物的影响,不得不流产。吴敏后悔万分的同时,认为药房在出售敌敌畏乳油时有疏漏,既没有经营许可证,又未作任何登记事项,也没有说明注意事项等。故吴敏告上法院,要求药房赔偿医疗费19251.69元、误工费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认为,药房依据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出售可家庭用的卫生杀虫剂敌敌畏乳油,其经营行为并无不当。敌敌畏乳油作为卫生杀虫剂而非内服药品,吴敏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很清楚敌敌畏乳油不能被食用以及食用后的后果。吴敏因与家人赌气,吞服敌敌畏乳油,因而危及生命,嗣后导致流产,该损害后果是其自身行为所造成的,与药房出售敌敌畏乳油的行为无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驳回吴敏的诉讼请求。



来源: 中新网-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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