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1日北京晚报等媒体登载了“天不亮学生上学险被汽车撞、交通协管员挺身救学生负重伤”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时隔半年,这位舍己救人、身负重伤的交通协管员现状如何呢?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获悉,交通协管员姚敬东已经向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总计近5万元。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姚敬东在诉状中称,2007年1月9日,原告正在景泰小学东门外的主路上护送学生进校园,当他手举小旗领着小学生过斑马线时,突然一辆小型吉普车由南向北开过来,速度很快。由于当时情况紧急,身为交通协管员的姚敬东来不及多想,就用自己的身体护住学生往前跑,但是,小吉普车还是撞上了姚敬东,他和抱着的小学生被汽车顶出几米远。后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诊断,姚敬东为胸口椎体压缩性骨折,共住院治疗了80天,花去医疗费等39956元。小型吉普车司机胡某后被交通部门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姚敬东在与肇事者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车主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对自己的医疗费等39956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支付精神损失费10000元。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