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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告商场"捂着"检测用的被子不还属欺诈
作者: 李媛    发布时间:2007-08-03 15:35:38


    原告高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维权过程会是如此艰难。为了检测被子质量,他只得再次购买该商品,而商场又迟迟不将检测的物品归还给他。为此,高先生将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高先生诉称,2006年9月27日在原告被告处购买了一条被子,后原告就该商品的面料及填充物标注向被告提出异议,未果。原告随后将该商品送往相关部门做了面料以及填充物的材质检测,结果与商品的实际标注完全不符。原告得到检测结果后又两次前往被告处要求处理此事,被告表示要求再次检测并提出检测结果的责任所属问题,要求原告承担被检测的商品的风险责任,被告先行垫付检测费用。无奈,原告又付款购买了一款类似商品交由被告前去检测。但从2006年12月25日被告收取原告重新购买的被子(作为重新检测之用)至今半年多的时间里,被告不但不出据重新检测的检测报告,就连被子也不还给原告。在这段时间内,原告数次前往被告处要求还给属于原告所有的被子,但均未有结果。

    原告认为,被告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不予积极解决处理且收取顾客的商品长期不予归还,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购物款1148元,认定被告的欺诈事实并增加一倍赔偿1148元,承担检测费380元,共计人民币2676元,判令被告向原告作出书面道歉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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