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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偷开车辆撞进药店 车主诉4s店赔偿23万
作者:李思   发布时间:2007-08-08 09:15:37


    北京市首汽风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保安夜间偷开对外经贸大学徐教授在其处保养的风神蓝鸟轿车,撞进了一家药店,导致车辆受损。近日,徐教授将北京市首汽风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告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车辆损失23万元,被损车辆由其收回,并承担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费用;赔偿原告因车辆受损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742元,已交纳的2006年5月至12月的养路费880元、2006年度保险2723元、车船税133元,共计248124元。

    原告徐教授诉称,2006年4月26日,原告将自己的风神蓝鸟车送到被告处维修保养,双方签署《委托维修估价单》,承诺交车时间是4月28日。但是,由于被告对客户车辆及内部人员管理的疏漏,造成了原告的车辆在28日凌晨2点半左右被被告的保安偷开出修理厂,在酒仙桥撞进一家药店,造成交通事故,致使原告车辆受到严重损毁。被告方在事发后未进行任何赔偿,只是告知原告出行打车。

    原告认为,原告的车辆是在被告处购买,保养也一直在被告处进行,被告对原告车辆的状况最清楚不过,车辆刚行驶了三万多公里,从未出现过任何事故,且刚磨合到最佳行驶状态,车辆的受损给原告一家人的生活、工作造成极大的不方便。原告在2007年重新购了车辆,经济上产生了本来完全不必要的重大开支,并再次支付了购置税、养路费、保险费、上牌照费等税费,并为此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种损失是金钱难以弥补的。原告在事情发生后,本着宽容的原则多次与被告协商,但是至今未达成一致。所以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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