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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施暴致妻流产 妻诉离婚获得支持
作者:马俭字 杜鸿宇   发布时间:2007-09-18 10:35:42


    丈夫殴打怀有身孕的妻子致其流产,妻子起诉要求离婚。9月17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婚姻纠纷案,依法判决准许原告延云与被告鲁宾离婚。

   2005年秋,原告延云经人介绍与被告鲁宾相识。同年9月,两人领取了结婚证。由于婚前相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被告对原告大打出手。2006年4月,被告再次对已有三个月身孕的原告使用暴力,致使胎儿流产。原告离家出走,并一直与被告分居。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相识时间较短即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双方经常因家庭生活琐事生气、打架,并长时间分居,经调解,双方仍无和好的可能,应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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