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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拿“洋学位”引发纠纷 中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
作者:王文波   发布时间:2008-03-26 08:35:36


    为国内人士提供攻读美国一所大学的MBA学位而引发一起中国一家教育发展公司与美国一所大学及一家经济科技交流公司之间的教育合同纠纷。3月25日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此案的原告方是北京光明远景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两家被告方,第一被告是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第二被告是美国环球经济科技交流公司。

    据了解,光明远景教育公司的营业范围是组织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据光明远景公司诉称,2003年11月3日,环球公司以美国大学与环球公司的名义,委托光明公司在美国斯特拉弗大学与环球公司MBA学位系列学分对接教学项目中,为美国斯特拉弗大学与环球公司进行宣传、招生和招生审核工作,双方并就美国斯特拉弗大学颁发学位证书达成一致,将光明公司、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环球公司认可的美国斯特拉弗大学MBA学位证书样板封存。光明公司接受委托后,自2003年10月开始,先后招收学员30名,共计设置课程12门,聘请国内知名教授授课。后双方因为颁发MBA证书发生纠纷。

    光明远景教育公司认为,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环球公司未按照约定的学位证书样板颁发学位证书,丧失自身的信誉,给光明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社会信誉损失。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解除执行协议书及相关协议和文件;请依法判定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环球公司返还交付的学费48.45万元;依法判定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环球公司赔偿损失10.64万元,广告费8.64万元、论文翻译费2万元。

    光明远景教育公司的代理人及负责人和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的代理人、环球公司的代理人和负责人出庭参加庭审。庭审中,主要是对第一次开庭时双方提供的证据的有争议部分的质证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听取各方的意见,查清案件事实。法庭上,各方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关于引发纠纷的原因,原告方认为,是由于所颁发的学位证书与封存样本不一致,样本上是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的校长的签名,而在北京所发的四本学位证书是一名叫斯蒂文的学校工作人员签的名。这位斯蒂文先生曾在光明远景教育公司打过工,光明远景教育公司代理人还出示了一份斯蒂文先生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据光明远景教育公司的代理人说,斯蒂文先生连讲师资格都没有。而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的代理人说斯蒂文先生是该大学一位相当于系主任的人物,环球公司的北京负责人肖先生进一步解释说,斯蒂文先生的资格问题应由校方认可。

    在接下来的证据质证过程中,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的代理人指着封存的学位证书样本说,证书上标明的时间是2003年5月13日,而当时这家大学根本没有颁发MBA学位的资质,直到2003年11月16日才获得这项资质。所以,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的代理人认为,当时的学位样本存底不可能是由该学校提供给环球公司的。对此,环球公司的肖先生的解释是,他是2003年12月以后被派到中国来的,对以前的事情不清楚。

    据这位肖先生说,当时他们发现参加学习的很多学员不交作业,不能正常参加学习,甚至发现了代替上课的现象。美国斯特拉弗大学的校长亲自到中国解决这个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学业的颁发学位证书,否则只颁发结业证书。对于美国学校及公司的解释光明远景教育公司均不认可。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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