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法官巧断财产分割案 合情合法两相顾
作者:尹庆雷   发布时间:2008-05-06 14:01:52


    在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夫妻一方又获得的财产该如何处理?5月6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

    由于感情不合,麻一(化名)与黄小(化名)已分居多年。后麻一诉诸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就在上诉期限内,麻一买彩票中奖得15万元。黄小得知后,以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平均分割。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该财产是否该平均分割。

    法院认为,麻一与黄小虽长期分居,停止了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履行,但夫妻关系并不能因为双方分居而消失,且原、被告离婚诉讼判决并未生效,二者的婚姻关系是存续的,应当认定该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鉴于公平原则,考虑到财产来源来自麻一,且夫妻关系比较复杂,故在分割奖金时,麻一应多得。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麻一分割奖金9万元,黄小分得6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