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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特大家族工厂制造冰毒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作者:郑良   发布时间:2008-06-25 14:33:34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执行了对被告人陈康生的死刑。

  2005年7月至2006年初的半年间,以陈康生为首的“家族工厂”制造成品和半成品冰毒260多公斤,该案件被公安部和国家禁毒委列为2006年度14起毒品大案之一。

  2004年初,福建省连江县人陈康生与台湾人王某结识后,决定由王某负责设备、原料、销售,陈康生负责生产,制造冰毒,以牟取暴利。

   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间,王某指派杨万翔先后4次派人运送麻黄素510公斤给陈康生。陈康生则纠集了亲戚办起制毒“家庭工厂”,先选定其姐夫郑玉发在连江的住宅作为制毒窝点,再指挥郑玉发及其儿子郑政辉、堂叔陈枝题、堂弟陈燎亮和陈康清购买部分化学材料、工具,大肆制造冰毒。

  短短的半年时间,陈康生的“家庭工厂”就制造出冰毒194公斤,赚取加工费人民币59万元。2006年2月,陈康生再次收到王某提供的300公斤麻黄素后组织生产。同月24日凌晨,陈康生、郑玉发等人在郑家加工毒品时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冰毒成品50公斤,半成品71公斤,还查获含麻黄碱的白色粉末335公斤,含冰毒成分的白色液体160公斤以及制毒工具等。

  2006年底,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陈康生死刑,判处杨万翔、郑玉发、陈康清无期徒刑,判处陈燎亮、郑政辉等人有期徒刑三至十五年不等。

  2007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核准了陈康生的死刑判决。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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