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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有外遇 两孩子命陨丈夫刀下
作者:孙欣瑜 赵亮   发布时间:2008-07-01 10:53:12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并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因怀疑妻子有外遇,与家人发生争执,竟将两个熟睡的孩子砍死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

    被告人刘远,男,1974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利辛县人。

    经审理查明,2007年11月4日,被告人刘远住在其妻王小丽的大哥王保家,当晚,因怀疑其妻王小丽有外遇,刘远与王保发生争执。被告人刘远从厨房拿出菜刀砍中王保左额顶部和左颈项部,王保的三弟王翔到达现场后,刘远又砍击王翔头面部,在场的王明见状,制止了刘远并把刀夺下后,王明、王翔先后离去。被告人刘远又拾起菜刀,到王保的女儿芳芳(11岁)和小芳(5岁)睡觉的房间,朝正在熟睡的芳芳、小芳头颈部砍割,致二人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王保、王翔系轻伤;芳芳、小芳系被他人用砍击类工具砍伤颈部致颈总动脉、颈内静脉离断死亡。

    亳州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远因怀疑其妻有外遇而迁怒于他人,故意杀害无辜的被害人芳芳、小芳,并致被害人王保、王翔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远故意杀害无辜的两未成年人,其犯罪手段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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