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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中院宣判走私贩卖毒品案 两被告人获刑
作者:曹绍宝   发布时间:2008-07-03 13:48:05


    近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走私贩卖毒品案,被告人俞哲浩以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秉敬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俞哲浩于2007年8月14日与朝鲜国籍男子黄哲洙商议走私冰毒。2007年8月15日晚,俞哲浩抵达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按黄哲洙的指示在鸭绿江界河边接收一包冰毒。2007年8月16日,俞哲浩乘坐一辆出租车,准备将冰毒贩卖给山东省即墨市人张秉敬,途中被公安机关截获,并当场搜缴重量为1100余克的冰毒一包。根据俞哲浩的供述,公安人员在山东省即墨市铜马广场将前来接货的被告人张秉敬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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