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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碎车窗盗窃 被判徒刑五年
作者:成居易   发布时间:2008-08-07 15:55:08


    8月6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3日中午,赵某伙同他人在济源市北海办事处文昌路东关济源市艺术学校门口,将李某停放在此的银灰色尼桑牌轿车的车玻璃砸烂,把车内的公文包偷走,内装现金14500元及银行卡、发票。此后,赵某伙同他人采取同样的方法盗窃作案9起,盗窃金额达24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43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赵某系聋哑人,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赵某的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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