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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糊涂帐"难算清 "姐妹"翻脸上法庭
作者:芦萍 和忠 柯远 发布时间:2008-08-11 15:42:13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可一对情同姐妹的好友在合伙做生意时,却因一本“糊涂帐”闹上法庭。8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陆某一次性支付吕某人民币38000元。
吕某、陆某相识多年,情同姐妹。近几年,两人看到做药品生意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双方商定后于2006年3月合伙开了药品店,但谁投资多少却没有手续,因吕某不懂行,药店主要由陆某负责经营。经营过程中,陆某并没有建立收支帐目,药店的投资赢亏全是口头帐。2006年7月,对药店失去信心的吕某提出退出药店经营。经协商,陆某答应退还吕某投资款6万元。后陆某分三次给付吕某15300元,欠下44700元一直未还,而这几次还款双方仍没有履行任何手续。 由于一直要不到剩余欠款,2007年6月,吕某将陆某告上法庭。由于投资、还款时双方均没有手续,陆某声称吕某向药店投资款为15000元,其已全部归还。但吕某向法庭出示了自己与陆某的对话录音资料,录音中,陆某多次提到吕某投资6万元。吕某同时提供几名知情证人,证实吕某投资款为6万元。 魏都区法院一审认为,吕某出示的录音资料与提供的证人证言能相互印证,因此要求陆某归还余下欠款的理由正当,法院应予支持,故判决陆某归还余下欠款。 判决后,陆某不服,上诉至许昌市中级法院。在二审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此案调解结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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