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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抢劫盗窃14起 两罪并罚十四年
作者:马俭字 胡科   发布时间:2008-08-28 16:46:47


    为了早点发大财,四个月频繁作案十余起。8月28日,河南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犯抢劫、盗窃罪案件。

    今年26岁的韩纤维,是安阳县崔家桥乡农民。2007年7月15日至10月22日,其先后窜至安阳市紫薇大道一家属院内,入室盗窃被害人手机一部,当韩拿刀撬开室内写字桌的抽屉时,惊醒室内的申君,韩持刀威胁、恐吓申后逃走。第二天,韩用同样的办法潜入该市二道里陈宏、明天住处实施盗窃,在作案过程中惊醒二人,韩威胁、恐吓并殴打二人,抢走陈现金2000元,明1000元现金,及一部小灵通和手机各一部。韩采用同样方法实施抢劫两起,盗窃十二起,共抢盗手机十四部、小灵通二部,MP3两部,项链一条、戒指一枚,(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2041元)、现金65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纤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劫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韩纤维犯抢劫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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