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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右江矿务局原局长曾如云涉三罪法庭受审
作者:黄宗舜   发布时间:2008-09-09 08:57:24


    9月4日,由广西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右江矿务局原局长曾如云犯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广西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一、被告人曾如云伙同他人一起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225万余元;二、被告人曾如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曾如云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5万余元;三、被告人曾如云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不能说明家庭财产人民币596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曾如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被告人曾如云的刑事责任。

    此案经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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