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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聊天自称省纪检委干部招摇撞骗被判缓刑
作者:武兴东   发布时间:2008-10-10 16:49:01


    10月10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戴伟、杨振犯招摇撞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经查明:今年30岁的安徽省蒙城县水利局下岗职工戴伟(化名江浩),于2008年8月在网上聊天时,结识了利辛县程家集镇工作人员王某。被告人戴伟自称是省纪检委工作人员,与利辛县主要领导较熟悉,能够将王某的工作从乡镇调到县纪检委工作。2008年8月中旬,被告人戴伟伙同蒙城县乐土镇村民杨振(化名陈涛)相互配合,冒充安徽省纪检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以为被害人王某调动工作需要请客送礼为名,在一个星期内,骗取王某款共计20600元。案发后,赃款已追回并退还给王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伟、杨振相互配合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已将赃款全部退还给被害人,且二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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