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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发生纠纷 喊来朋友帮忙引发命案
作者:赵华   发布时间:2008-10-19 09:11:37


    因取款发生口角纠纷,双方均电话喊来朋友帮忙引发命案,致两人死亡。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骆常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德权、骆常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熊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今年2月11日晚8时许,被告人骆常高到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万州周家坝分理处柜员机处取款,与正在该处取款的付某(本案死者)发生争吵。付某即电话喊来朋友何某(本案死者)来到该柜员机处。骆常高见状,随即电话联系朋友张德权、骆常忠和熊伟赶到现场。在骆常高的指使下,熊伟、骆常忠、张德权随即对付某和何某进行殴打。付、何二人见状逃跑,骆常忠、熊伟对付某进行追打,其间骆常忠持尖刀对付某进行捅刺;同时,被告人张德权追上何某后也持刀猛刺,致其当场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骆常高因口角纠纷,指使被告人熊伟、骆常忠、张德权报复他人,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德权、骆常忠、熊伟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并同时判令4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付某、何某家属经济损失11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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