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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国土所长涉嫌猥亵儿童获刑4年
作者:周洁芳     发布时间:2008-10-17 15:31:15


    9月8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处原广西钟山县凤翔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莫振超有期徒刑4年。

  2008年1月4日,莫振超与国土所另一工作人员邓某到该镇樟村严某家丈量宅基地,中午留在严某亲戚家吃午饭。14时许,已经喝了不少酒的莫振超走出户外,看见两名五、六岁的女孩正在外面玩耍,见四周无人,他走过去先后将两名女孩抱起,利用其外套作掩护,用手指实施兽行,致使两名女孩阴部出血并大声哭泣。心虚的莫振超见状立即返回饭桌并借故离开。

  3月26日,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莫振超提起公诉。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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