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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货市场买警官证 "假警察"以帮人追债为名行骗
作者:李茉   发布时间:2008-10-20 08:42:39


    冒充北京市局刑警队工作人员,以帮人追债为名骗财2000元。日前,该名“假警察”陈红海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8年5月间,被告人陈红海在北沙滩一旧货市场内偶然认识了被害人张先生,并向其介绍自己是市局刑警队的工作人员,称能帮其追讨债务。为让被害人相信其就是警察,能帮他办事,陈红海拿出在旧货市场购买的警官证,以收取办事费为名骗取张先生人民币2000元。2008年7月11日,被告人陈红海被抓获。且涉案赃款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

    据悉,被告人陈红海用于敲诈勒索的警官证、军用T恤、裤子等均是在旧货市场所买,因觉得警察威风、有权利、能办事,便谎称自己是市局刑警以能帮被害人讨债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红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陈红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陈红海认罪态度较好,涉案赃款已经起获并发还被害人,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对其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陈红海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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