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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索要5元网吧包夜钱未果 杀死12岁少年
作者:赵根喜   发布时间:2008-10-21 14:40:02


    因对方未按要求送来5元网吧包夜钱,便找到家中,发生口角后持刀将其杀死。李守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被执行枪决。

    12岁少年陈某在杞县网吧上网过程中结识了男青年李守建(21岁)、王冲冲(同案被告人,已判刑)。2006年10月16日晚7时许,李守建与王冲冲在杞县西关开心网吧找到陈某,要陈某回家拿5元钱供自己在网吧包夜用。陈某回家后没有按其要求送钱,李守建心生不满,遂与王冲冲去陈某家找陈某。二人在路上碰到陈某并随其一起来到陈家。当晚三人在陈某的床上睡觉。后李守建和陈某发生口角,李守建遂用白色毛巾包着一花露水瓶子击打陈某的头部,并掐陈某脖子。王冲冲被陈某蹬醒后,在李守建的授意下捂住陈某的嘴,捺住陈某的腿。李守建用剑朝陈某的颈部、胸部猛刺,后又用厨房的菜刀朝陈某的颈部砍了几下,将陈某杀死。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守建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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