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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妻改嫁迁怒4岁亲生女 父亲虐待杀女被判极刑
作者:赵根喜    发布时间:2008-10-28 10:52:22


    近日,杀害亲生幼女的被告人王天顺被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43岁的王天顺系开封县一农民。因前妻改嫁他人,心存怨恨并迁怒于年仅四岁的女儿,经常打骂并扬言要杀死女儿。2007年9月20曰晚8时许,王天顺因女儿睡觉尿床等生活琐事,持一红色塑料桶朝女儿的头部猛击,致女儿昏迷。王天顺未采取救治措施,女儿于当晚死亡。王天顺将女儿尸体放在家中,两天后埋到其家西边的一片空地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天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天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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