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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聘保安冒充警察洗浴中心内骗财领刑10个月
作者:张前进 朱来宽   发布时间:2008-11-05 13:42:29


    一被解聘保安穿着以前的经警服装,并配戴肩章、胸徽、臂徽等警用标志,利用洗浴中心等服务场所害怕检查的特点冒充警察敲诈勒索。10月5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招摇撞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仲军有期徒刑十个月,其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

    2008年7月26日12时许,被告人仲军冒充警察,到宿迁市区一洗浴中心,对当天洗浴中心内负责人王某谎称自己是辖区派出所民警。在骗取王某信任后,相继两次到某洗浴中心,以检查工作为名分别向被害人王某和王某某索取人民币400元、500元,合计人民币900元。后因被害人对其身份有所怀疑而报警,致仲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仲军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仲军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招摇撞骗的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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