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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未满一个月 故伎重演再入班房
作者:许全海 万晓刚   发布时间:2008-11-07 16:20:25


    曾因收购赃物罪被判拘役四个月,出狱不满一个月再次收购赃物倒卖牟利,屡教不改的被告人皇甫八军受到法律应有制裁。11月7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皇甫八军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皇甫八军因犯收购赃物罪于2007年9月被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同年10月出狱。本应痛改前非,但其不思悔改,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5月,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从朱峰(另案处理)处购买1辆电动车和11辆自行车予以出售,从中牟利。经物价评估,电动车和自行车共价值人民币378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皇甫八军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而予以收购,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罪名成立。结合被告人具体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皇甫八军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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