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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毒品吸食致妻离子散 非法持有毒品领刑受罚
作者:李成贵   发布时间:2008-11-10 09:06:09


    11月7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判处被告人黄丙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黄丙强前几年在山东日照从事个体运输,在猎奇心理的驱使下,曾与朋友吴林一起吸食过毒品麻古片(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即冰毒)。2007年搬迁至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居住后,因无固定职业,时常感觉心理空虚。2008年5月31日,被告人黄丙强与吴林(在逃)经电话联系,以9千元价格购得毒品麻古片及冰毒,并由吴林通过客车于6月1日托运至抚松县。被告人黄丙强向其妻齐某谎称欠吴林债务,安排齐某为吴林汇款支付毒资,并以为吴林乡亲取药为由,将吴林托运的装在特殊方形药内的毒品从抚松取回。被告人黄丙强在取得毒品后约朋友牛某、来某一起“品尝”吸食,并将剩余毒品收藏于家中。6月2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将被告人黄丙强抓获后,从其身上及家中共收缴毒品48.62克,其中冰毒4.87克,麻古片41.94克,麻古和冰毒混合物1.81克。黄丙强对其非法持有毒品,并与朋友吸食的事实供认不讳。其妻齐某此时才得知真相,一气之下,带着不满3周岁的儿子离家出走,原本完整的家庭支离破碎。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丙强非法购买并持有冰毒、麻古片、冰毒与麻古混合物等甲基苯丙胺毒品48.62克,用于自己与朋友吸食,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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