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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被业主解雇 保安竟纵火报复
作者:武宾 高玲 周文平   发布时间:2008-11-10 15:35:32


    保安不满业主解雇竟纵火报复,险些危及周边数百居民安全。9日,南城县人民法院以纵火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6年。

  家住南城县城南郊的马某,原在其家附近的一私营锯板厂做保安工作。由于在工作中经常酗酒误事,在2008年5月30日被业主邓某辞退。马某从此怀恨在心,决定伺机报复。6月18日凌晨,他携带一瓶汽油来到该厂大门口,把汽油倒在地上用打火机点燃汽油引起大火,随后逃离现场。当熊熊大火即将威胁到周边数百名居民安全时,所幸被人及时扑灭,才未造成严重后果。



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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