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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要了孩子命 黑心大夫被判刑
作者:王杨 冯新超   发布时间:2008-11-13 14:21:08


    不少外地来北京务工人员为贪图便益,往往到没有医疗执照的黑诊所就诊,丝毫不顾忌此类诊所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法院就审理一起非法行医致幼童死亡案,被告人梅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该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梅某(女,45岁,河南省人)与其丈夫邓某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以及医疗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某村开设诊所行医治病。2007年3月20日,四川来京务工人员王某带其六岁的女儿到该诊所看病,并由梅某注射了一支利分能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王某的女儿回到家中后便出现发冷、抽搐等症状,后经医治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的女儿符合肌注干扰素导致过敏性休克死亡。被告人梅某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梅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及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自首后,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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