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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恶意透支信用卡7千余元久拖不还被判6个月
作者:李良广 吴云   发布时间:2008-11-18 13:41:02


    某消防大队消防员持信用卡透支达7000余元,经多次催收仍不还款,终因一时的糊涂受到了惩罚。11月18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剑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现年26岁的刘剑,系江西省南昌县人,初中文化,原南昌市某消防大队消防员。2007年3月23日,刘剑申办招商银行信用卡一张,额度为人民币5000元。刘剑在自第一笔消费后至2007年5月20日开始拖欠,截至2008年1月4日恶意透支共计7330.71元。在此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刘剑催收,但其一再拖欠,直到案发时仍未还款。案发后,刘剑无奈向银行归还了全部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有信用卡透支超过规定的限额及期限,恶意透支7330.71元,数额较大,并经发卡银行催告还款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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