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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制药厂麻黄碱卖作制毒原料 涉案八人被批捕
作者:殷磊     发布时间:2008-12-08 14:19:49


    2007年12月的一天,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犯罪嫌疑人刘某将非法取得的25公斤盐酸麻黄碱出售给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犯罪嫌疑人安某和王某。犯罪嫌疑人安某和王某购得麻黄碱后卖给专门收购、贩卖制毒原料的广东省广州市犯罪嫌疑人申某和张某。

  2008年9月,犯罪嫌疑人申某联系安某邀货。犯罪嫌疑人安某和王某经过密谋,决定到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制药厂盗窃麻黄素。犯罪嫌疑人王某找到内蒙古通辽的犯罪嫌疑人夏某,谎称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制药厂欠其债务不还,指使夏某到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制药厂偷盗麻黄素以抵债。

  2008年10月8日,犯罪嫌疑人夏某纠集内蒙古通辽市犯罪嫌疑人秦某、白某二人,驾驶白某的白色桑塔纳轿车,携带撬棍、钳子等犯罪工具从通辽出发,于当晚11时40分到达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制药厂。犯罪嫌疑人夏某和秦某进入制药厂实施盗窃,犯罪嫌疑人白某在外守候。夏某和秦某在盗窃过程中被制药厂值班人员发现,无法将已搬出制药厂仓库的10桶(250公斤)麻黄碱全部运走,只能将其中7桶丢弃在制药厂围墙下,将3桶(75公斤)麻黄碱装车后逃回通辽。

  2008年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夏某和秦某将盗窃所得75公斤麻黄碱以20.5万元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安某。安某转手将此75公斤麻黄碱以44万元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申某和张某。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于2008年10月15日和10月29日,将犯罪嫌疑人安某、王某、夏某、秦某、白某、申某、张某和刘某成功抓获。近日,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安某、王某、夏某、秦某和白某批准逮捕,以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安某、王某、申某、张某和刘某批准逮捕。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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