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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证书被毁损 奥运志愿者诉复印店索赔偿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08-12-16 16:42:58
奥运志愿者在完成志愿服务后得到了一张纪念证书,但在复印店做塑封保护时被损坏。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复印店赔偿精神损失一万元。12月16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及奥运志愿者证书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原告李林(化名)委托自己的父亲李明坤(化名)出庭应诉,李明坤诉称:他的儿子李林是一名大学生,在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第13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作为一名志愿服务生圆满完成了在奥运村(残奥村)为运动员服务的工作,为奥运会、残奥会在我国的圆满召开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为此,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特颁发给原告纪念证书一张,上有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公章及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主任签字。对原告来说此证意义非凡,有着非常珍贵的收藏意义。为了永久保存此证书,他们到被告王帆(化名)开设的复印店给证书做塑封保护,不料被告在工作时将平整的证书弄成了褶皱并造成部分损坏。原告认为奥运志愿者证书是独一无二的,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证书被损坏他们十分痛心,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帆所经营的复印店支付其精神抚慰金1万元。 被告某复印店的负责人王帆称:对证书的损坏表示歉意,但是被告不是故意的,是机器故障才导致证书的部分褶皱,证书的意义还存在还是具有收藏价值的,本来这也是一件意外。被告称,知道原告是奥运志愿者,所以希望原告本着奥运的精神,能把他们的事情完满解决,被告只同意给付100元损失费。 当法官提出对双方进行调解时,双方均表示同意,但是原告坚持索要精神损失8千元,被告仅同意给付200元。最终因双方分歧较大没有当庭调解成功,法庭将对此案继续进行调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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