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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二十载形同陌路 法官调解一朝和平分手
作者:黄敏 唐青龙   发布时间:2008-12-19 16:32:22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保安乡的韦銮与丈夫韦德分居20多年了,韦銮因封建观念的束缚,不敢离婚。20年后,韦銮终于鼓起勇气到法院起诉离婚,12月17日,在都安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一对早已形同陌路的夫妻终于和平分手,结束了这一桩名存实亡的婚姻。

    韦銮与丈夫韦德今年都是60岁的老人了。1969年7月,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三口之家生活过得其乐融融。然而,没过几年,韦德的性格大变,时常酗酒且不顾家庭和孩子,韦銮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独自带着孩子外出打工,双方分居的日子也就从此开始了,夫妻间形同陌路。韦銮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在外面孤独的生活,日子过得异常艰辛,她想到了离婚另组家庭,以维系下半生。但这个山村妇女由于受到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离婚,在她看来那是一件被人唾骂的不光彩的事,虽然她生活在痛苦之中,却不敢离婚。随着我国法律的普及以及人们观念的更新,韦銮离婚的念头又重新萌生。2008年12月,韦銮在儿子的陪同下走进了都安县人民法院正式起诉离婚。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法官了解到该案这一特殊的情况,法官热心为他们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签订了离婚协议。由此,韦銮终于了却了一桩夙愿,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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