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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0万赞助款为上央视 事未成起诉要求还款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9-01-07 14:51:54


    北京的王先生受朋友之托,找到自己在文化传播公司工作的旧同事吕先生,让他帮忙在央视播放一则新闻短片,并给了吕先生赞助款10万元。后因事情未成,而吕先生又以种种理由推托返还赞助款,王先生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返还赞助款10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诉称,他与被告吕先生曾经是同事,共同在北京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工作。2008年4月7日,受朋友之托,王先生找到吕先生,协商由吕先生利用自己的关系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出一条新闻短片,时间安排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同日,王先生将现金10万元交给吕先生,吕先生为其出具收条一份,载明收到赞助款10万元整,并承诺“9月1日之前不播出退款,不发播出通知单退款”。然而,奥运会召开期间以及吕先生承诺的时间之内,该新闻一直未能在央视播出。王先生便找到吕先生要求退款,后者却以种种借口推托。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得将旧同事吕先生告上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吕先生返还赞助款10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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