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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一银行行长造假骗贷 公安局长收钱放人
作者:郭启朝 杨互杰   发布时间:2009-01-12 16:03:33


    南阳市商业银行汉治支行行长周俊波造假骗贷被抓后,托人找到时任方城县公安局局长的王聪旭,王聪旭指示办案人员:拿钱放人。结果,周俊波被放了出来,而王聪旭进了牢房。昨天,记者从唐河县法院获悉,该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聪旭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据法院查明,2004年5月23日,周俊波为弥补本行库存亏空,让内部职工谢晓用空存单质押贷款的办法,从方城县赵河信用社贷款暂时来弥补亏空。随后,周俊波等人伪造了两张存款单,一张为160万元,另一张为100万元。2004年5月,周俊波等人的骗贷行径败露,周俊波被依法传讯。  

  周俊波被传讯后,立即托人找到了方城县公安局局长王聪旭。王得到消息,立即给公安局副局长张福瑞打电话说:“这个行长,托人找过我,他们银行愿意给我们拿点经费,你给经侦队打个招呼、关照一下!”

  张福瑞便按照王的意见给经侦队队长崔磊、副队长孟凡松进行了安排。2004年5月25日,经侦队将周俊波放出。随后,周俊波给经侦队送去了5万元,给王聪旭送去了1万元。2007年10月,王聪旭因涉嫌受贿被群众举报,2008年6月被批准逮捕。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5月至2006年6月,王聪旭在任方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先后收取现金和物品共计7.8万元。

  据悉,案发后,王聪旭已上交了1万元,其余6.8万元被予以追缴。该案一审宣判后,王聪旭不服提出上诉。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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