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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购物全由单位"埋单" 许昌原公路管理分局局长涉贪
作者:芦萍 王刚 二歌 发布时间:2009-02-18 14:26:54
河南省许昌市原公路管理分局局长顾涛不仅想办法将单位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而且交自家房子首付、带家属外出旅游、购买衣物的花费也全由单位“埋单”。最终,他的这种“以单位为家”的行为败露。今天,检察机关以顾涛涉嫌贪污犯罪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公诉机关查明,今年44岁的顾涛从2004年11月份至2008年11月案发,利用其担任许昌市公路管理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以各种理由将单位的9万元公款据为己有。期间,顾涛还从单位小金库中拿5万元用于交自家房子首付,拿4.5万元用以个人平时花费,拿4万元购买某品牌服装专卖店的购物卷,并全部用于个人购买衣物。2005年8月,顾涛与该局财务科长王某各自带家属子女到昆明旅游,顾涛及王某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家属子女的费用1.2万元在单位小金库中报销。2008年8月,顾涛与单位其他三人去西宁旅游,花费2万元在单位小金库中报销。 公诉机关认为,顾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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