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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肇事后抛弃伤者 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
作者:刘京升 高维进   发布时间:2009-02-19 15:59:04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但没有及时报警,而是将伤者送往医院途中抛弃,自已驾车逃逸,致伤者最终因没有及时得到治疗而死亡。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徐道福被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2月2日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徐道福驾驶鲁Q-MT798号出租面包车沿着山东省莒南县城嵋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莒南县春园食品公司门东侧时,因雨天天黑路滑,将顺行的行人王某(女,55岁)撞倒在地。肇事后,犯罪嫌疑人徐道福没有报警,而是将伤者抱至自己的出租车上,送往医院途中经过莒南县城民主路东段时,徐道福将尚未死亡的王某抛弃至此处的一土堆处,驾车逃逸,后王某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2月6日,在外躲藏多日的犯罪嫌疑人徐道福岛经亲友劝说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交通肇事后本应马上报案,积极处理,但本案犯罪嫌疑人徐道福却采取以上行为,不但失去了获取保险公司赔付的机会,更要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在狱中,犯罪嫌疑人徐道福后悔不迭。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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