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反腐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江西省德安县原副县长受贿、贪污获刑3年
作者:林晨 刘太金   发布时间:2009-02-20 16:21:39


    18日,记者获悉,近日,九江市中院对德安县原副县长徐卫受贿、贪污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据彭泽县法院查明,徐卫在担任九江市国营赛湖农场党委书记、场长期间,先后5次收受和索取他人现金共计5.6万元。2002年春节前夕,徐卫收受九江市赛湖板鸡厂厂长徐某送来的“感谢费”1万元;2004年,徐卫收受个体包工头柯某一笔5000元的“好处费”;2005年春节前夕,徐卫收受瑞昌市桂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雷某现金3万元。2006年春节前夕,徐卫收受瑞昌市安顺客运公司老板詹某现金5000元。

  除了收受贿赂,徐卫还主动索取贿赂。2005年上半年,徐卫向购买、开发赛湖农场土地的九江申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宋某索要现金6000元。2005年8月,徐卫让其专职司机柯某到赛湖农场三分场以“招商”名义借出1万元,用于私人开支。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