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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者冒充税务人员推销税务书籍骗款3398元
作者:富心振   发布时间:2009-03-04 13:35:20


    一无业人员冒充国家税务人员,以推销税务资料为名招摇撞骗。3月4日,被告人李超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8年11月18日,李超伙同他人至崇明区城桥镇一商店,冒充税务局工作人员,以推销税务资料为名,诱骗店主倪某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一套共四册)的税务书籍,得款人民币1698元。    

    同年12月4日,李超伙同他人至南汇区祝桥镇一商店,以同样的手法,诱骗店主严某购买税务书籍,得款人民币1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超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行骗,依法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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