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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摔死6岁娃 监护人监管不力判赔7万
作者:李罡   发布时间:2009-04-09 11:38:49


    6岁的儿童出门玩耍,突然被一青年男子抓住从桥上摔下河而惨死,后经鉴定凶手系精神病患者。近日,达州万源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监护人疏于监管,赔偿损失7万元。

  2008年6月16日下午,彭某与龙某一家人外出玩耍后回家,路过万源市官渡镇池家河一号桥时,青年男子谭某(21岁)突然从其父亲务工的沙场跑到桥上,抓住彭某将其摔到10多米高的桥下河坝上。6岁的彭某于当晚在万源市中心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当晚,谭某被其父找到送往万源市官渡派出所自首。

  事后,谭某经司法鉴定为精神病患者,属于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了谭某涉嫌的故意杀人案。法院认为,谭某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虽不负刑事责任,但其家人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对其履行监护职责,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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